彩世界開獎網頁面載入中動畫

娃娃機改裝「刮刮樂」變相賭博 基隆店主遭判罰4萬

| 分類:彩票新聞 | 瀏覽次數:245
基隆市「暖男娃娃屋」林姓店主,私自改裝機台,變更為兌換刮刮樂彩券的賭博玩法。法院審理後,將林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判處拘役40日。(資料照) 基隆市暖暖區「暖男娃娃屋」林姓夾娃娃機店主,私自改裝機台,將原本標榜「對等消費」的選物娃娃機,變更為兌換刮刮樂彩券的賭博玩法,遭警方與市府聯合稽查查獲。基隆地院近日審結,將林依犯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判處拘役40日。判決指出,「暖男娃娃屋」林姓店主,明知選物販賣機不得任意改裝,且提供的商品必須明確,不得以摸彩、刮刮樂等具「不確定操作結果」的遊戲方式經營,去年3月將店內4台選物販賣機改裝,玩家抓取到不明代夾物並完成特定條件後,可換取刮刮樂彩券,再依刮出的號碼兌換價值不等的商品。基隆市政府、與警方聯合稽查發現後,以林經營的娃娃屋,已脫離單純娛樂的選物販賣性質,性質上屬於與不特定客人對賭。檢方調查後認定林男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、賭博罪,依林違反刑度較重的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起訴。法院審理時,林坦承犯行,法官以林妨害主管機關管理,助長投機風氣,審酌林犯後態度,且涉案機台僅4台,依林犯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4萬元罰金。針對此類案件,儒成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楊儒樵指出,合法的選物販賣機必須具備「保證取物」功能,且遊戲結果與投入金錢需有對等價值,一旦改裝成「換刮刮樂」彩券,就具備了博弈成分,觸犯非法經營電子遊戲場業,與公眾場所賭博罪。楊儒樵表示,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,經營具有賭博或不確定機率的機台需領有「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」,林男未領證即營業,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,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;另公眾場所賭博罪,改裝機台被視為代替店主與玩家在公眾場所對賭,涉及刑法第266條,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金。